
自6月以来,12345热线和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涉及自行车的消费申诉66件,其中针对电动车和折叠车两类产品的问题较为突出。对此,工商部门提示,提醒消费者掌握相关产品“三包”规定,遇有问题及时投诉。
夏季高温和高强度使用导致一些电动车故障频发,部分消费者甚至遭遇了新车连续换件的难题。今年4月,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品牌电动车,但骑行一月后出现前后轮晃动的问题。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,经销商先后为其更换了前后轮毂、轴承、转把甚至电动机等六套配件,但仍留下了后轮异响、抖动的后遗症。王先生提出换货要求,却被经销商拒绝。
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值班长杨英俊介绍,按照《山东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》规定,电动车的电动机、控制器、车把等主要部件享有一或两年的“三包”期,其间发生影响使用性能的相同故障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消费者可凭特约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,要求销售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的车辆。同时,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,应仔细询问售后服务的细节,必要时将相关服务承诺通过纸面形式固定下来,以便工商人员介入调解。
此外,办卡充值赠送的折叠自行车也成为投诉热点。仅6月份以来,反映赠品车漆面脱落、过水锈蚀、车架变形等质量问题的投诉共有7件,但部分投诉因消费者没有保留相应的消费凭证而无法落实。对此,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,在接受赠品时应当要求商家在购物发票等凭证上加以突出标注,并注意查看赠品包装,防范“三无”产品。如商家拒绝对赠品承担“三包”义务,消费者可拨打12345或12315向工商部门咨询、申诉。